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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总公司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8 【阅读数量】:

  1月22日,中盐总公司党委召开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精神;贯彻了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正局级纪律检察员、监察专员应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国资委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有关领导也出席会议。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主持会议并讲话,纪委书记肖祥立代表总公司党委作工作报告。

  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应红同志做了一个内容实、立意新的讲话,对中盐企业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2016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明确、具体的指导。

  李耀强在讲话中对做好中盐企业2016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地领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三是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的威力更好地激发出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创造有利条件,确保纪检监察机构有为有位;五是总公司党委要建设好巡视机构,探索做好巡视工作,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保证总公司政令畅通和党委决策的贯彻落实。

  肖祥立在工作报告中对2015年中盐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从六个方面对2016年度工作做出了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实化细化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把严明纪律、严守规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深化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是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力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五是组建巡视机构,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发挥“利剑”作用;六是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维护党的纪律和保卫国有资产安全的忠诚卫士。

  会上,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和纪委书记肖祥立分别与六家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现场签订了中国盐业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

  肖祥立在会上就部分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持因私出国(境)证件出国(境)问题,对有关企业党委及班子作了批评通报。

  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全资、控股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总公司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共计13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机构全体干部在各企业分会场参加会议。